月8日,市政府發(fā)布關于對本市煙花爆竹實行安全管控的通告。為了確保亞洲相互協(xié)作與信任措施會議第四次峰會(亞信峰會)的順利舉行,根據(jù)相關法律、法規(guī)和規(guī)章,市政府決定,自2014年5月10日零時至5月22日24時,對本市煙花爆竹采取臨時安全管控措施。
通告明確,在上述時段內(nèi),在本市范圍內(nèi),停止煙花爆竹的銷售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動。所有煙花爆竹銷售單位應將煙花爆竹產(chǎn)品全部撤柜,并落實封存看護措施。
5月8日,市政府發(fā)布關于加強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飛行活動安全管理的通告。自2014年5月18日零時至5月22日24時,對本市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的飛行活動采取臨時安全管控。通告所稱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,是指中小型飛機、直升機、滑翔機、三角翼、滑翔傘、動力傘、熱氣球、飛艇、無人機、航空模型、空飄氣球、孔明燈、風箏等。除經(jīng)批準的飛行活動外,禁止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起降、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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