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社佛山七月二十三日電 (記者 孫建駒)記者今日從相關部門獲悉,由廣東省安全監(jiān)管局、廣東省公安廳等單位組成的廣東三水“二•一四”煙花爆竹倉庫爆炸事故調查組經過調查取證查明事故原因,并對佛山粵通倉儲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罰。
歷經五個多月的調查取證后,事故調查組形成《佛山市“二•一四”煙花爆竹倉庫爆炸事故調查報告》,得出事故發(fā)生的直接原因為粵通倉庫A二倉庫內儲存的煙花爆竹火藥受潮,產生大量的熱量并聚集引起殉爆,而臨近的C四、C九以及其他倉庫內的產品受到A二倉庫爆炸影響而爆炸燃燒。而企業(yè)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是此次事故的間接原因。
二OO八年二月十四日凌晨三時半許,位于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區(qū)西南街道金本彭坑村的佛山粵通倉儲有限公司的煙花爆竹倉庫發(fā)生爆炸事故,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九百二十九萬元人民幣。 三水煙花爆竹倉庫爆炸事故發(fā)生后,廣東省政府迅速成立了由安全監(jiān)管局、公安廳、監(jiān)察廳、總工會及佛山市政府相關部門官員組成的佛山市“二•一四”煙花爆竹倉庫爆炸事故省政府調查組,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了事故調查。(完) |